小雷是公司员工,被公司违法解除,小雷于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补偿。区劳动人事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找到双方进行调解,经做公司工作,公司同意小雷大部分要求,但当调解员说要给双方出调解书的时候,小雷死活不同意,小雷说我之前与公司也达成协议啊,公司就是不执行,现在又出仲裁调解书,又有什么作用呢?
小雷这样说对不对?
樊律评析:小雷对仲裁调解书存在着误解。
仲裁调解书是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仲裁庭制作的法律文书,双方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调解内容执行,劳动者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仲裁调解书与双方达成的一般协议是不同的,仲裁调解书有强制力,而一般协议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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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启彪律师 发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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