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21岁单亲妈妈送外卖的采访视频引发热议。当事人表示不会问婆婆要回丈夫的赔偿金。但这样做对其女儿合适吗?今天广州樊启彪今天来聊下这个话题。
“为母则刚”,看过这段视频的人都觉得这个21岁母亲的坚强着实令人钦佩。她自己不与婆婆争赔偿金,靠自己双手养活自己,勇气可嘉。
但她如果替女儿决定不要亡夫的赔偿金,这就有点草率了。
这里说说其女儿究竟可不可以要这个死亡赔偿金,她妈妈可不可替她决定不要这赔偿金?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妈妈作为未成年女儿的母亲,是不能随便替女儿决定放弃这个赔偿金的。
另外,按新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被计入死亡赔偿金中,而且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至十八周岁。
因此,21岁妈妈死夫的死亡赔偿金包括了她的未成年女儿应得的份额,也包括她自己的扶养费。而这些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妈妈都不得处分。
这里建议当地的妇联组织向单亲妈妈提供法律援助,助其向婆婆讨要女儿的合理份额。
这也是她女儿今后生活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