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成功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3750元。 樊启彪律师 2022-09-16 300 预计阅读需要1分钟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6 广州樊启彪劳动法律师受托担任赖某某代理人处理其与广州某印刷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纠纷案。 仲裁委认为:申请人已提供了离职申请表证明其以被申请人拖欠工资和断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提供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有效方式向被申请人管理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对于申请人主张的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及经过,本委予以采信。 裁判结果: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63750元。 案件来源:穗番劳人仲案(2022)6685号。 本文由 樊启彪律师 发布在 樊律之窗,转载此文请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文章来源(樊律之窗)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https://www.laodong-148.com/806.html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