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讲下三个调解案调解过程。
第一个案子用了很长时间,9点调到12点下班,最后还是调解成功了。
调解过程还是比较曲折的。
基本情况是:申请人干了一年,最近闹起矛盾。公司炒了申请人鱿鱼,申请人不服,于是过来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
调解中,公司提出15000元的方案,并称愿意按这个数额调解。
我综合双方情况,提出以15000元为基础,以员工要求为上限,在这个幅度内按比例调确定调解数额。
我先单独留下员工,进行面对面谈话。反复劝说下,员工提出22000元方案。
这个数额与我提出方案的相去不远。
我回头又找了公司,跟他们说仲裁虽然能争取驳回其中一些请求,但赔偿金多半要赔的,现在如果多付了一些,但可以减少人力、物力、精神上的投入,还是可以的。
这样经过反复劝说,公司最后同意。
第二个调解案我给个标题是:离职申请莫乱签,待得求偿后悔迟。
事情是这样的:员工正在试用期,其表现并不令公司满意。公司想解除劳动关系,但又耍一个花招,就让员工自己写《自愿离职申请表》,员工在离职原因上没有写理由,但签了名。
员工不服,就来要求赔偿。
调解中,公司出示了这份《自愿离职申请表》,员工坚称是被迫的,但遭到公司反驳。
这事情就说不清楚了。
最后我还是说服公司适当给予员工一定补偿。
这里提示员工:如果不是出于自己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不要要随便填离职表,否则到了仲裁,就难以说服仲裁庭了。
第三个调解案我是通过划分责任完成调解的。
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刚毕业的员工,进入公司时是实习生身份来的,但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公司按一般员工薪资发放工资。
这样到了2022年6月份,员工毕业,但没有告诉公司,公司也没有问其毕业情况。
转眼到8月,员工与公司发生矛盾,员工就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公司觉得很冤,认为接受了该名员工,工资也发了,没欠一分一毫,却被追工资差额,员工很没道德。
我调解思路是帮他们分清责任,一方面员工确实没有将毕业的事情与公司讲,致使公司错过了签订时间,而公司却又大意了,以为发了工资,又为员工提供职位,就没有注意要签合同,所以双方都有一定负责,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公司作出一定补偿。
最后经反复劝说,最后调解成功了。
这里提示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是法定义务,如果员工因一些原因不能签订劳动合同,那签个用工协议,也是一个好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