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周六,开庭一个案子,内容比简单,是两个劳动者追工资的案件,虽然被申请人未有来,但仲裁员仍然进行了详细调查,最为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员在询问入职,工资,工时,解除劳动关系时,都会问到:你有何证据证明?
这本是些基本的事实,但却容易忽视其所需要的证据。幸好准备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工资条等材料,对仲裁员的提问都作出回应。
这件事的应对是:在做笔录时,需对相应当问题提问,以了解申请人准备和提交材料的情况,如没有相应材料予以证明,则需其作出准备。
二
本周参加调解,共五个案子,调成4个,有个案子双方分歧较大,不成。
成功案子中比较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个案子,三个员工要工资差额。
来了时候双方都对对方有意见,员工说公司没有发齐工资,而公司说员工在其他同事面前煽风点火,要搞垮公司。
员工说开始与公司谈的时候,工资是全包5000元一个月,但发工资拆分几项,基本工资2300元,还有2000元需达成一定业绩才能拿到手。于是算工资时算少一部分。
对员工不利的是虽然他们一直强调5000元全包,但从提供材料上无法获得支持。
而公司这方面却一直坚持他们只有基本工资2300元,加上项目,而且拿出了工资条。
这样双方越说越远,于是我就没有停在工资构成问题上,转而帮他们核对出勤情况,这下他们又配合起来,一起核了对三人的出勤情况。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这个案子本身数额不大,员工与公司之间没有多少退让的余地,但双方似乎又都没有决裂迹象。就这样坐着,谁也不说话。
最后我向公司说,希望他们提出方案,看能不能打个折处理。
公司于是抛出一个方案,按工资4000元每月标准计算争议期工资。这个方案一出,都得到双方的肯定,双方于是就工时等其他枝节问题遂个进行讨论,确定三个员工的数额,本案终于达成调解。
这个案子最有启发的是从细节去发现双方的调解意愿。如果双方没有意愿,就没有之后考勤核对工作展开,就没有最后处理完成。
三
本周将有一个案件开庭,还是工资案,届时将会有何值得注意的问题,后面自有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