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广东。
一男子到朋友家做客,发现朋友家窗户上挂满了镜子,往对面一看,对楼的住户阳台上也挂着3面镜子。
原来男子朋友表示是对面先挂镜子,和对面邻居沟通也不听。便买来22面镜子,挂在自家阳台上。
现在变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为啥挂镜子呢?
这涉及到我们博大精深的风水问题。
都市传说镜子在风水中有反光遮挡的作用。于是人们便常将镜子放置于窗外,希望挡煞增运。
这其实就是些迷信的东西。
但作为禁忌,风水也是不提倡镜子对着窗外,如果窗外有人家的话,会对人家不利;如无人家而言,反而
引来煞气,对己不利。
那么有无镜子摆放问题,出现事故的情况呢?
在网上搜了下,还真找到这样的案例。
网上有篇文章说2018年1月11日,江苏省宿迁泗洪一户人家突发火灾,罪魁祸首竟是凹面镜聚光成火,点
燃了窗帘!
显然,镜子是一种易聚光的物品,摆放不当的话,是完全造成火灾的。
既然镜子乱摆具有危险性,那么可以告摆放之人不?
刚听到钟老师讲的《民法典》。
其中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其实,二十二面镜子的主人可以不需要搞出这道风景线的。
他的手中是有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的。
只要他想用,完全可以解决。
建议主人可以听一下钟老师的课,学一下民法,这样就不会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