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樊启彪劳动法律师受托处理陈某某等7名员工与广州某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申请人就职于广州某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仲裁委认为:七位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七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期间工资,符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裁判结果: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申请人工资212002.58元。
案件来源:穗番劳人仲案[2023]795-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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