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樊启彪劳动法律师,今天来聊下提前退休的话题。
小雷有个亲戚做修车的,今年55岁,社保累计缴费11年。不幸的是,最近因与老婆吵架,一时看不开,要自杀,导致精神出现问题,进了医院治疗。小雷了解到这种情况亲戚会有最长为24个月的医疗期。但在医疗期后,如果还没有治好,那该怎么办呢?能否提前办退休呢?
答:小雷的问题有两个:
一、医疗期24个月后该怎样?
关于这一点,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的规定,小雷的亲戚如果经24个月不能痊愈,可以申请延长医疗期。
二、小雷亲戚可否办理提前退休?
关于这一点,由于小雷亲戚是在广州参保,按照广州规定,要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
由于小雷亲戚的社保缴费年限未达15年,因此,他还不能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