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律师:“乙类乙管”后,劳动者是否必须告知用人单位新冠感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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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律师:“乙类乙管”后,劳动者是否必须告知用人单位新冠感染的情况?
※广州樊启彪劳动法律师从业20多年,处理过大量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欢迎关注,欢迎交流,欢迎咨询。 微信号:fanlu234,公众号:fanlu148,网站:https://www.laodong-14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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