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是村民,村治队招人,老赵便去应聘,做一个治安员,驻守出入岗亭。但最近他被检查出心脏出了些状况,村担心他工作时出事,便不让他再做,但村只给了他工资,并没有给其他补偿。老赵问不是劳动关系吗,不是应该有补偿的吗?
樊律评析:村、居委员会组织与村民以外的其他人产生用工关系的,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是要认定为劳动关系。但老赵本身是村民,他做治安员,实际是作为村民帮村干事,就不能认定有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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